发布日期:2024-07-25 10:14 点击次数:130
2024年5月17日消息,邯郸市肥乡区宏泰运输队因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被长兴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4月24日10时56分,长兴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01省道小浦治超站附近路段检查时发现邯郸市肥乡区宏泰运输队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邯郸市肥乡区宏泰运输队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
邯郸市肥乡区宏泰运输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构成了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长兴县交通运输局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人民币7000元罚款。